2009年9月5日星期六

喪葬習俗

送終 長輩咽氣後,在旁子女手持燃香,環跪病榻前嚎哭,稱“送終”,意為將死者的靈魂從現世送入陰間和來世。此時,灶山上裝香點燭,將病榻帳子疊攏,為死者脫去病衣,淨身,穿上須成單的壽衣。女性穿紅色棉襖褲,據傳可免遭在府剝衣之辱。將屍體抬至堂中臨時所搭之鋪,稱“屍場”。死者頭南腳北,著元寶枕,嘴含用紅紙包裹的銀錠,兩腳夾泥磚,腳後點油盞燈,稱“腳後燈”,身蓋女兒做的大被,稱“蓋屍被”,頭邊放米飯一碗,中間豎插一雙筷,稱“頭邊飯”。請念佛老太為死者念佛。

上廟 小輩聚集,一路痛哭撒紙錢,在路彎處及見橋點燭,曾孫見橋在前爬石階,用小竹棒敲開當坊廟門,哭拜廟中諸神,揩牆壁,摸柱子,祈求對死者的庇護,稱“上廟 ”。上廟後由長子到道士房領一張寫有死者姓名,生死日期,所住都圖,所忌“衝克”,“接煞”之日的黃紙,斜貼於大門上,稱“批書”。

報喪 請自族之人到至新家,告知死亡、吊唁日期,俗稱“報老”。報喪者必定是男性。親戚家要請報喪人吃“煙火食”(糖蛋或糖茶),以示慰勞除晦。

開吊 一般人家在死者死後三日內開吊。堂中設靈堂(俗呼孝堂),堂前用白布一塊作幔,幔前放方桌一只,桌上放魚肉,上香點燭。死者移至靈堂,稱“轉場”。父母亡故,兒孫須披麻戴孝。兒子頭戴粗麻帽(俗稱麻袋帽子),身穿白長衫,腰束麻草繩,腳穿麻面鞋,為重孝。因為人們認為喪服的粗陋是對死者哀悼的體現;女兒,兒媳,孫媳輩頭戴白帽,身穿白衣裙,腰系白帶子,腳穿白面鞋;曾孫以下頭縛紅布條。轉場後,將死者病榻上的草席及所墊草柴焚於三叉路口,代表一種悲傷告示。女兒為死者梳頭剪指甲整容。親鄰備腊燭素儀(有的直備鬥米)陸續前往靈堂吊唁拜揖,兒輩跪拜回禮,樂司吹打。至親要辦羹飯,外加海被及盛有菜油的油壺。來客吊唁,喪家發一小白布。女眷伏屍痛哭。和尚、道士為死者誦經拜懺超度。

入殮 晚輩手扯綿兜蒙於屍體上,邊扯邊吟蠶花民謠,祈求死者保佑後輩養蠶順利,生活安定,稱“討蠶花”。意視死者為蠶,所扯綿兜為蠶兒吐絲結繭。晚輩多,拉得多,繭層厚,結果好。兒輩及親屬手持盛米升籮,內插燃燭,依次圍棺來回盤繞數圈,稱“盤蠶花”。入殮時,死者的長子捧頭,次子捧腰,三子捧腳。若死者無子則由其女,無女則由其侄代其職。僧道誦經,樂師吹打,女眷嚎哭,最後蓋棺敲錠榫。然後將棺材移至道地擱於凳上。

送葬 用兩木及兩扁擔捆扎棺材,由道士在棺蓋上猛擊一瓦,送葬開始。先頭有沿路撒黃紙錢人(俗稱“撒馬路錢”)及秉燭人開導,自族四男壯抬棺,子女親鄰隨後,女眷沿路痛哭,僧侶念經,樂師吹打,送至墓地。回轉時,喪家道地上置草柴“煙火墩”,讓送葬人跨越,以示除晦。小輩再次上廟,時燒竹椅一只,點“滿堂蠟燭”。拆除靈堂,靠退堂設置八仙桌靈台,亦稱座台。桌前端圍素色桌幃;桌上擺放死者靈位及香爐燭台,一盞油燈晝夜長明;桌下小凳上放死者鞋子一雙;桌旁掛書有亡故者生卒年月日時的靈幡和放死者生前所用竹椅一把,椅上披海被一條;桌前上方懸掛僧道超度榜文。自設座台起,每日供齋飯,名“座飯”。

辦豆腐飯 送葬前,素席以豆制品素食為主,一般有豆腐、豆腐干、油豆腐加素菜;出棺材後,素席改葷席,亦放幾只素菜。

落葬 落葬前,請風水先生擇地,富者用石料或水泥築穴,墓前立石碑。未死先做空穴稱“壽穴”。一般人家挖土穴葬棺,上蓋黃土,略高於地,旁栽松柏,稱“作墳”。貧戶無力請風水擇地,則以甩扁擔指向築穴,用稻草包扎棺木入土。農家亦有地面置棺,棺材兩端用木架(俗稱豆腐刀),砌磚蓋瓦形似亭,俗稱“棺材亭子”,貧戶僅用稻草覆棺,俗稱“柴兜棺材”。

舊時嬰兒夭折,鄉俗用綿裹其屍,懸於橋下或臨水的樹上,任其風吹雨淋,謂之“風化”。久則墮於水底,說是“骨落則投生”,在“樹蒲頭上脫殼”。

舉喪伊始,死者的兒孫們要請來理發師給自己理發,俗稱“剃孝子頭”。一則人死了剃頭是驅邪,二則是因為到“五七”為止不許理發,所以事先將頭發理好。

做七 死者自死該天起,每七天為“一七”,共“七七”四十九天。第一個七天稱“頭七”。第三天天放亮時,女兒,兒媳到墳頭哭泣,稱“望三朝”。“頭七”第七天早上,至親要燒幾只葷素菜前往祭拜靈位,稱“做頭七”。

“ 二七”至“三七”間,由道士按死者的生辰八字及去世的時間排算出一天稱“接煞”,也稱回喪。最短的是去世後的第九天,稱起煞;最長的是第十八天,叫盡煞。據說,人死後,靈魂要回家中一次,然後便到“地府”。這次靈魂的回歸,須由煞神送回,故稱接煞。據光緒《桐鄉縣志》記載:“回煞之期亦名神回,有生人干支與煞相衝犯者避之,獨親人不避。至煞回日延道士作法設靈床,陳死者衣衾,曰接煞。”接煞儀式安排在比死去的時間早一個時辰(兩個小時)。除一至親端一盤粽子外,其余至親端“接煞圓子”,供於靈前。家中設屍場,用死者衣服做成屍樣,延請道士搖鈴誦經。在座台上置一木亭子,俗稱“座頭”,靈位(亦稱牌位)移入亭內。家人跪座台前解粽子繩,謂“解結”。“五七”之期,續請僧侶與念佛老太拜懺念佛超度。此期也可上“座頭”。“七七”稱“斷七”,轉入正常悼念,以為死者靈魂已遠去。

除靈 一般設座台三年(設後不過三個年或三個冬至)擇日除靈(冬至期間),亦稱“化座”。至親端魚肉,水果之類祭拜。理棺,遺骨裝入瓷甏(稱骨殖甏),堆土作墳。請道士誦經作場,焚燒“座頭”。家屬換下孝衣穿上正常衣服,稱“脫白”。是時喪家宴請親友,治喪結束。如今多於“五七”就除靈。

除靈後,每逢清明時節,後輩在墳旁用魚肉之類祭拜,墳上添土,稱“上墳”。每逢祭日,家中備菜一桌,點燭燃香燒紙錢,以為悼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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